內博貴被害的真相!?

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
我也是剛剛才發現這東東啊
內容很長呢...雖然是很久以前的事...
但關心內的~也看看吧!><



注:寫這篇東東的人是一名髮型師



2005/07/18 (月) 菊間女王様憂鬱 2 and 3

因爲種種的理由,我沒有心情的開始了今天的日記。不過,首先,從現在起寫的東西真實性是100%,讀了這個之後,NEWS的歌迷和內博貴的歌迷,應該會覺得不高興或憤怒,請大家自己在看之前考慮一下。

首先,在最初時被說是一起喝酒喫飯的新聞,是真的和報導上所說的一樣。我想其實他們的主要目的也只是喫飯,只是到喝了少許啤酒的程度,因爲不只是菊間,也有其他富士電視的職員在場,所以那並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第2度的喝酒。這次,富士電視的職員1人也不在,內是被人叫出來喝酒的,那裏的人只剩菊間和她的女性好友。

其實整件事的原委是,菊間跟職員們的飯局結束,變成只剩下她一個,然後她再叫來觀賞排球賽的女性朋友喝酒。並且在那裏,她驕傲的說「我可以把NEWS的成員找出來喲」她說出了這樣的話後,大家試想在那裏是普通人的女性朋友,平常一定沒有可以碰到藝人的機會,所以她們便開始起哄「叫他來吧!叫他來吧!」
然後菊間便在那個場合,打了電話給內博貴並叫他出來。但內博貴根本連一點喝酒的經驗也沒有,只是像前頭那樣在喫飯的時候喝了點啤酒,就已經醉了,並橫躺在椅子上。因此他對菊間的強行的邀請續攤,只是說了「今天已經不行啦~」「請放過我吧~」像這樣不斷的拒絕。但盡管如此,爲了在朋友面前保住面子的菊間,一直堅持要他和自己繼續喝,在結束時更對他說「是不是連我的話也不聽?」,語調帶有一點威嚇。

畢竟菊間是富士的女主播,而且更是33歲的前輩,對只是18歲的他來說
要拒絕她是一件很困難的事,特別是像他這種Johnny's事務所的年輕藝人,
因爲有經過事務所的教導,他們對於前輩的命令是不可以直接拒絕的
所以他便只好跟著她們來到繼攤的店,繼續的應酬菊間,一直被逼和她的女性好友用手機合照,喝醉了的他,完全變成了像她們的玩具一樣的狀態。

然而,菊間清楚明白內博貴是”泥醉”的狀態,但卻沒有好好的親自送他回酒店
反而讓他自己一人回去。內博貴他根本醉得沒有辦法好好走路,也不知道如何回去酒店,好不容易才讓他走到附近的公園。

內博貴因爲酒醉的關係,在公園哪裏一直「嗚哇~嗚哇~!」地呼喊著,
我想這是他對於自己被大人所玩弄一事,所發出S.O.S.吧。



這是003(yamapeeee)的追加消息!

2005/07/18 (月) 菊間女王様憂鬱 1

這個「日記」,平常像這樣同樣的題材都盡可能不連續寫,不過,由於昨天的「NEWS內博貴的飲酒事件」一事,關於各報道的內容,我是怎樣也不能理解前面的兩個點,所以試著調查了一下。後來,因爲我明白了各報道的東西大部份是謊言,以下的東西對那些沒有興趣的人來說真的有點抱歉,所以我還是決定只是簡短的寫一下。

第一個我不能理解的疑點是,「在那天深夜,公園附近的居民報警通知警方,說內博貴在公園裏大吵大鬧,警察在警告他之後,便讓他返回酒店。」的事。如果逮補了未成年的犯事,一般來說,是不會這樣隨便地放他回去的。不僅是飲酒,扒竊,暴力等行爲均屬未成年者的犯罪。盡管如此,那個報紙報道的是「當時被捕後,被警告了一下,就把人放回酒店了。」這個真的絕對可笑。而且,當時擔任的警官,「在場喝醉酒」的情況和以那樣的狀態,監護人也不在,馬上就打發他回去之類的說法絕對可笑。


 
  2 [轉自JF]內被菊間小姐叫去喝酒的原因和當時的情況(完整)
 
並且再有一點,造成未成年少年飲酒的是菊間千乃,根據「未成年者飲酒法違反」這也是一條罪行,但爲什麼沒有聽到她要被指控的消息呢?因此,我找了和警察有關係的人問了一下,調查了僊臺中央署的當日的事,明白那些話是事實。

我像昨天也寫了一樣的東西,其實我很討厭Johnny's的藝人。所以不太想寫太多有關這次的事件。不過,當我知道了事實後,覺得內博貴好可憐,所以決定寫出來。我想希望告訴在讀此日記的人,不要認爲我是JOHNNY'S的FANS,我是討厭JOHNNY'S的。

特別給那些NEWS的歌迷和內博貴的歌迷,你們在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後,
現在過得如何呢?(笑)



2005/07/18 (月) 菊間女王様憂鬱 3

在娛樂圈內,是有所謂的前輩晚輩之分。
比方說在藝能界打滾了有一段的長時間、或是年紀比較大的都可算是所有新進歌手的前輩;而那些剛剛進入藝能界又或是在藝能界剛剛起步,好像剛剛接仕什麼大型的電視節目或是劇集等,都可以算是晚輩。

菊間千乃、33歲,在富士電臺工作了一段很長的時間,相對於剛剛委以重任接拍劇集的新進歌手內博貴、只有18歲的他來說毫無疑問,菊間的邀約、說話根本是命令、是『絕對性』要遵照的。 因爲這就是所謂的前輩,晚輩的關係。

內博貴就是這樣無奈地被菊間指名了一定要去陪她及她的朋友一起喝酒。而從當時的情況可見,當菊間的女性朋友看見真那的是Johnny's事務所的藝人內博貴後,都表現得十分興奮。她們接二連三地搶先要和內博貴一個接一個用手機地拍攝照片,而內博貴也被迫要和她們喝酒,
內博貴完全是被當作玩具般的看待。
內博貴因爲酒量淺,所以根本不能喝太多。很快他便已經酒醉如泥似的 。

但此時的菊間並沒有良心發現,她和她的朋友玩弄了內博貴, 除了迫使未成年者的內博貴陪她們喝酒、並用手機被迫拍下照片外,她們竟然於歸家的途中把內博貴隨意的放置在路旁,隨後便各自回去了。

喝得爛醉的內博貴根本連站起來的力量也沒有,更何況是分辨自己所住的酒店是那一個方向呢?好不容易,內博貴勉強支撐著身體才走到附近的公園並大聲呼叫。這可能是內博貴被大人們玩弄了後所發出的S.O.S.的救求信號吧。

之後就如報紙上所寫的一樣,據說在深夜的公園有人在發出聲音,在附近的居民打電話向警方通報之後,警方到達現場後只看見酒醉如泥的內博貴。此時酒醉如泥的他,對於警方的提問什麼也不能回答,而警方也不能任由一個酒醉如泥的人在公園內胡亂喧鬧,因此警方只好把他帶回去。(據說,當時內博貴連走路的力氣]沒有,是警方背起他的)

之後警方讓內博貴休息了接近六小時後,內博貴終於勉強可以說出自己的名字及工作的事務所名字。警方通知了事務所的人員,到了清晨事務所人員以父母身份把內博貴帶返去了。(注意:事務所人員只是把內博貴從警局裏帶返回去而己。而在警局的六小時內,基於內博貴看似受到很大的勞動,樣子十分累。因此期間內博貴都只是休息
而警方也沒有向內博貴作出什麼調查。 )

2005/07/18 (月) 菊間女王様憂鬱 4

內博貴當天發生的事雖然是警察局方面聯絡事務所的,不過,在內博貴泥醉被抬進去的時候,當天值班的擔當警官,是年紀相當大的人,不用說「內博貴」,他連「NEWS」的事也絕對不知道。因此,他根本沒想過現在會演變成這麼嚴重的事。而且,內博貴當時看起來十分困苦,又沒有破壞什麼,也沒有和別人打架,只是「單純的未成年者飲酒」,所以他並沒有再勉強內博貴落口供,就讓他橫躺椅子上休息。

總之,因爲在初步搜查的階段,警方不知道「他是被管理負責人強逼喝酒」的事實,所以並沒調查菊間,只是當作是內博貴單獨犯罪作處理。因此,如果假使內博貴在和警方談當時的情況時,說出自己當時只是「被菊間千乃小姐強逼留下來喝酒,自己已經多次拒絕她了」的事實,菊間就會因爲「違反未成年者飲酒法」,而會被僊臺中央署逮捕的。


3 [轉自JF]內被菊間小姐叫去喝酒的原因和當時的情況(完整)
 
不過我要在這裏,先說一件很重要的事,當然,未成年者用自己的判斷做了喝酒的決定時,是違反法律的,會變成罪行。但在當場的父母,和其他的監護人,也有看管好當時人的責任,在法律上他們是有去停止當時人這種行爲的責任。這個就是「未成年者飲酒法」。因此,提供了未成年者酒類飲品的店,也是違反法律的。並且在這個法律下,喝了酒的未成年者,將不會被處罰。只是提供酒的一方爲犯罪,喝了酒的那個未成年者,只是「受害者」。

總之,這次的事件,就算是內博貴是自願地喝酒的,在現場沒有阻止他的菊間也有違法,這也是罪行的一種。但是這次的事件,是菊間強行地留住了並不是自願的內博貴,並清楚知道他是未成年的,還讓他持續喝到"泥醉",到最後還讓他自行的回去。還好讓他遇上了警察,不然,他很有可能會被混混糾纏,或晃裏晃湯地走出馬路,這樣真的會發生關乎生命的事故也說不定。



2005/07/18 (月) 菊間女王様憂鬱 5

其實我並不認爲只是因爲是未成年的關係,所以一滴酒也不可以喝這種說法是對的。再說18歲的他已經是大人了,而且在內博貴的立場來看,那是正正式式在工作上的夥伴。
如果只是到錄影收錄結束,與職員們做喫飯時,說了句「大家辛苦了!」,然後用啤酒乾杯的話,我認爲這是能容許的範圍。這次,更是菊間搞出來的事,是因爲她自己的私事,爲了自己想在朋友面前炫耀,強行地讓他陪自己喝。這根本完全是一種犯罪的行爲,內博貴是受害者。

總之,作爲受害者的內博貴,卻受到了所謂「無限期的雪藏」,這樣沉重的處分,另一方作爲加害者的菊間,據說從警察那邊也沒有收到任何警告,富士電視方面的處分,也只是雪藏一個星期,這根本是談不上是”處分”的處分。以前,SMAP的稻垣,在澀谷令女警受傷受到「無限期的雪藏」的時候,5個月左右就被解除。這個因爲完全是稻垣的錯所以沒辦法阻止,不過,對於本人幾乎沒有什麼大錯的內博貴,我想應該可再稍微縮短被雪藏的時候,盡管如此,他在被處分的期間,菊間也會安然地持續出現在電視上吧。因爲無論怎樣,她還是局內的女王。

由於這樣的原因,對於我在報紙報道無法理解的兩個謎,像平常一樣地,是自從哪裏來自壓力,我想大家也很清楚。但是,NEWS的歌迷和內博貴的歌迷,在知道真相後倍覺憤怒的現在,我還是會這以前一樣地說,我真的很討厭Johnny's,所以也只能幫到這裏羅。以後我還是會隨意的寫(笑)



2005/07/21 (木) 呆返回(笑) 1

「NEWS內博貴的飲酒事件」 --- 這樣的無聊的題材,其實應該老早就結束,我根本沒想過要再寫第二或三次。但因爲從菊間的網站出現了令人目定口呆的大謊言,所以我沒辦法的只好繼續再寫。
菊間她自己在被處分的期間,在沒有對外公開道歉的同時,卻爲了在這次的事件中幫助自己,利用媒體寫下對自己有利的東西。這種人無論到了什麼地方,也會被視爲最差勁的人吧。

最初是撒了「是在跟職員的第二次飯局把他叫來的」的謊,那個謊言被拆穿後,便改口說「並不是菊間主打電話邀約他,是內博貴主動打電話來的」,和一起在的「只是(決明子)成員的一人」,這樣重重的謊言布滿了菊間的網站。看到這裏,我真的很不高興。她搞出了這樣的大麻煩,還令身邊所有人都帶來困擾,我對於她在反省的期間,還能做出這樣的事的態度感到十分喫驚。

大致來說,如果我沒有在日記上寫,富士電視方面,將會用最初的「是在跟職員的第二次飯局把他叫來的」的謊,把在這世界上的各位都蒙騙了吧,然後菊間就不用付上任何責任,內博貴就會成爲這次事件中唯一的壞人,然後這個事件就會圓滿結束對吧? 到了現在,對這個問題沒有興趣的人們,也會對那個一次又一次,撒了大謊,而且還一直改變辯詞的菊間,還有那個只懂得爲自己的利益,而不斷胡亂地爲自己辯護的菊間,產生了反感吧。


4 [轉自JF]內被菊間小姐叫去喝酒的原因和當時的情況(完整)
 
關於店內的情況,我是正式地從在店內工作的人員口中得來的。上次只是忘了說我是從他們口中聽來的,其實我也聽說了更詳細的情況。但是,因爲我只是想傳達事實,並認爲只要寫下大概情況已經足夠,所以並沒有打再詳細的寫。
我知道了那樣「詳細的事」也不得不寫出來的今天,各位過得如何呀?(笑)



2005/07/21 (木) 呆返回(笑) 2

所以首先,第一點,菊間是在靠近店入口的地方打電話給內博貴的,因爲店內是接收不到信號的,並不能用手機通話。總之,菊間在店內,是絕對沒有可能接聽從內博貴打來的電話的。而且她自己在店門口前大聲說出的電話內容,也被幾乎店員聽得一清二楚。因爲那裏是店員也會通過的地方,但只是在那個時刻,店員根本不知道電話的另一個是「NEWS的內博貴」,不過從他隨後到達現場看來,那時和菊間聊電話的人,就是他沒錯了。那個店員也是靠這來判斷他是被菊間叫來的。只是如果我再爲了寫這樣的事而再說下去的話,店員偷聽客人的電話內容一事,對該店來說會帶來的不好的形象,所以我只會寫到這裏。

另外一點,與菊間喝酒的「只是(決明子)成員的一人」說法,這個也完全是大謊言。在菊間的座位,決明子的成員可能是在場也說不定,不過其他女性也在場,而且被叫出來的內博貴,也坐在這些女性的身邊。這不僅是店員,很多人也是目擊者。是不知道多少個人清楚知道的事實,但她竟敢說出這樣的謊言耶。並且好像也有「在內博貴不知道的情況下她便離開店面了」這樣的說法,不過店家方面說出了「是大家一起離開的喔!」。

這次,菊間網站的證言都是偏幫菊間的人所寫的。而且,對富士電視來說,菊間是有說謊前科的人。可是,我寫的事是來自公平的立場的「第三者」的證言。當然,不是因爲我自己親眼看到的,所以這也是傳聞。不過,盡管如此,我是不會相信前者的證言的,我相信那個「第三者」。比對起菊間,這樣說對自己來說是沒有任何利益可言的那個第三者,證言的可信程度很高不是嗎?而且,關於多名女性圍座在內博貴的座位這樣的證言,不只是一個人,多名目擊者也在場。這麼多的人是特意在一起撒謊的嗎?


2005/07/21 (木) 呆返回(笑) 3

身爲受害者的內博貴,應該真的很想和大家說出真相,但在那情況下根本沒有辦法。盡管如此,在菊間的網站,她也是在被處分中呀,但是在對方什麼也沒有說狀況下居然做出這種‘好事’,沒有大人氣概地辯解事情的始末。也都不管什麼都沒有審判,就說了那樣的事,兩者的主張有這麼有大的距離。總之,在未聽到兩者自己親口說出的東西之前,我們還不能下最終的判斷。因此,一邊是完全沒有發言,一邊卻流暢的做辯解,由於缺乏了公平性的審問,所以一般明智的社會人士也不會認同她。


菊間老爸的謊 :
而菊間的父親更指摘當時其實是內博貴主動致電約其女兒,他還對菊間說:「很想見你。」


不過,雖然大家也不知道菊間的老爸到底是有多少的權力,不過能爲了自己已經33歲的女兒犯了的罪作辯解,包庇自己有撒謊前科的女兒,在那個非常時期內,對傳媒流暢地說了許多辯解,十分謹慎地說出非事實的東西。正所謂「虎父無犬子」嘛。但是菊間與人喝酒,而對方還是一個未成年的大好藝人是事實,這個老爸,到底還想爲她說甚麼呀,雖然他也很困苦。但如果還是有良心也的話,在庇護女兒之前,不是應該對那些一直期待NEWS的內博貴演出的演唱會呀,電視節目等的上萬位歌迷謝罪嗎?所以我說富士電視,你也多多少少是社會上有明聲的電視臺呀,不僅是對菊間的懲罰,對菊間的老爸也應該嚴格地向他作出警告呀。雖然~,這在他們立場方面也太困難了吧。(笑)

所以說,他們和那種對幼稚托兒所的兒童和小學生的女兒做了惡劣的事,卻不責備,反而打算守護/袒護著她一樣的愚蠢的父母一樣。不過,對三十歲有多的女兒犯了錯,還假裝甚麼都沒有發生的蠢蛋老爸。卻有一個不介意父母被當笨蛋的女兒,那根本不可能被認同的呀。因此,如果試著調查菊間老爸的事,到底哪些話是事實就能判明了。這個日記,因爲是菊間報道員本人也不知道的,有在看這個的大家,明天如果到了學校和公司,就說是・寫的吧。不然,送到富士電視的「泉」(一個介紹冷知識的節目)也會很有趣吧?(笑)



2005/07/21 (木) 呆返回(笑) 4

那麼,我就不再擺架子地開始寫羅,從現在算起的40年前,還是獨身的菊間老爸,是在八王子的實踐高中的排球部的監督。因爲這裏是女子高中,由於在獨身男人 --- 菊間老爸的周圍,全都只是女子高中生。而且菊間的老爸也是排球部的出名的監督,對於隊員來說,他就是在冬天也會用水桶向她們潑水的魔鬼監督,另一方面,他也經常品評那時候女子高中的學生們。如果喜歡的學生在的話,他才會出手教導自己喜歡的隊員。

並且菊間老爸,曾經認真地和那些女學生在交往,就連如果畢業了就結婚的約定也傳出過。不過耐何那段戀情沒有開花結果。但是,因爲身邊都總是有很多女學生,所以他馬上就能找到下一個女人,所以,菊間老爸也終於與該交往的另一名女子學生結婚了。並且,跟那個學生的生下了菊間。之後,幫那個菊間報道員取了的名字,「千乃()」,竟竟竟竟竟然是!其實是之前分了手的那名學生的名字!

分手了的學生的名字是叫「千乃(Chino)」。雖然與另一位學生結婚的也沒有關係,不過一直不能忘記前女友的菊間老爸,十分大膽地幫自己的女兒取了跟前女友相同的名字(只是讀法不同)。這件事,當然是夫人她也不知道,菊間報道員她本人之前也不知道這件事。總之,對菊間老爸來說,自己的女兒,一直有著「分手了的她的代替品」的影子,正因爲如此,都已經到這樣的年紀了,也不介意面子問題的去溺愛她。呃...好惡心喔~~~



以上轉自 J-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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